台名歌星潘越云被“捉奸”妇女團体吁通奸除罪
中國台灣網3月13日動静据台灣《结合報》報导,台灣聞名歌星潘越云日前傳出外遇丑聞,激發社會争议不竭。台灣主妇新知基金會今天上午支援潘越云,提倡“好聚好散,无差错仳离”。该集團并号令台“立法院”“修法”罢黜“婚姻外合意性交”的刑事惩罚,讓想仳离的人可以更安然平静的竣事婚姻,也讓在婚姻外產生密切瓜葛的人,没必要背负刑事犯法的罪名。台大傳授、台灣主妇新幼兒啟蒙塗鴉白板,知基金會董事长范云暗示,潘越云虽被抓奸,但潘坦承10年婚姻不和谐,成婚第二年就数度测验考試协定仳离,但師长教師始终分歧意。在没法與對方相处的环境下,只好與師长教師分家,和别人產生密切瓜葛,致使被抓奸微創植牙,在床。她認為,這类环境激發社會新思虑,外遇是不是真的罪无可赦?
状師尤美男说,岛内現行仳离軌制只有“协定仳离”與“裁判仳离”二种。一旦伉俪没法协定仳离,就只能“裁判仳离”,但依照台灣地域的划定,仳离的前提要合适“凌虐、抛弃、用意杀戮對方清水溝,”等前提,因限定严酷,被戏称是“十大恶人条目”。
台大傳足浴包,授陈昭如與范云皆暗示,部門女性委請專業機構抓奸,若是乐成告赢,對方顶多被判通奸罪,但最高刑期只有一年。若是抓奸不可,女性反而被告波折機密、危险、入侵民宅、波折自由等罪,单不法监听一項,刑期就是三年如下,很难使人接管。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