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江滩遇妙龄女起色心 强姦不成抢走手機逃跑
清晨在江滩碰见独童贞子,大冶男人柯某起了色心,将女子推倒后强姦不可,因而抢走預借現金,女孩的手機逃跑。記者昨悉,柯某两罪并罚被法院判刑7年。41岁的柯某是大冶人,无合法职業,住西塞山一門四周。2013年7月14日清晨3時许,柯某来到西塞山區临江江滩公园内,见被害女子小王(21岁)独自坐在公园内的石凳上,顿起恶意。他對小王说:“我给你1000元,跟我玩一下?”小王就地回绝。
不甘放手的柯某欲强行與其產生性瓜葛。小王抵挡,柯某未能得逞。见小王的手機掉在地上,柯某抢走手機逃离现场。過后,柯某将手機以120元的代價销赃。经判定,该手機價值2023元。
经查,柯某曾降酸茶,于1998年因犯掳掠罪和偷盗罪被大冶市法院判刑7年。西塞山區法院認為,柯某的举動组成强姦罪(未遂)和掳線上博奕,掠罪,决议履行有期徒刑7年,并惩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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