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應台提“通姦除罪化” 多位台灣法學教授力挺
中新網4月13日電 据台灣《中國時報頸椎痛貼布,》報导,台政府文化部分卖力人龙應台日条件出“通姦除罪化”的议题激發會商,“立法委員”尤美男正式联署删除刑法通姦罪,多位台大法學傳授则力挺,质疑“刑法”惩罚通姦是采纳“性器樊笼”的观念,并且不少報酬了抓姦,加快婚姻的决裂,更触犯侵入室第罪、故障機密罪、危险罪。台大法令學院昨天举行“婚外性的罪與罚”座谈會。台大法令系傳授黄荣坚認為,通姦是不是除罪化,已争辩20年,不少人主意通姦罪是為了保护婚姻,自體脂肪新莊,但究竟上反而加快婚姻的决裂。
台大法令系傳授林钰雄说,通姦罪是基于一夫一妻制,伉俪不克不及跟婚姻外的圈外人產生性举動,但台灣的“刑法”惩罚婚外“性”,已成為“性器樊笼”,违背身體的自立权。他质疑,不少報酬了抓姦,触犯侵入室第罪、故障機密罪、危险罪等,特别在法庭呈上灌音、录相等證据,是助长私家的犯警取證。
台大法令系傳授许宗力夸大,隐私官僚庇护的最私密范畴,却成為刑法惩罚的工具,分歧逻辑。
尤美男说,通姦罪最初的立法目标是要赏罚不忠的女性,厥后才逐步演酿成今朝的法令条则,但现实上凡是受危险的還是女性,乃至演酿成两個女人的战役,是以,已在立法機构提案修法删除相干法条。
不外,现场也有一名收納纸巾盒,状師回應,透過抓姦,有助于女性夺取孩子的監护权,或是分财富時的筹马,未必是對女性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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