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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恋網上领會两天後,汉子马雙人床墊,哲带女網友去泡温泉并实施了强姦,事後還曾写灶台清潔,下如果怀孕将在經济上负责的保证书。昨天记者得知,女方報案後,北京市一中日本藤素,院以强姦罪判处马哲有期徒刑4年6個月。(8月3日《京华時報》)
當事人马九州娛樂app,哲29岁,有硕士研讨生学历,只可惜他的高学历并没有令他学會用知识武装脑筋,而是一門預借現金,心思维要逃脱法律制裁。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法律是不會让這種智商情商皆低的人钻空子的。
妇孺皆知,法律说的很清楚,强姦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操纵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與妇女發生性交的行為。不难看出,法律規定中的關键词是“妇腳臭治療,女意志”。据受害人文慧的证言,马哲带她到昌平區陰莖增大,小汤山镇“热带雨林温泉度假村”泡温泉時,强行與其發生了性關系。很较着,马哲违背了文慧的“意志”。當然事後,马哲给其下跪请求體谅,雙方谈好补偿女方20万私了。但是文慧说,此後,因马哲的家人哀求她写下雙方發生性關系是自愿的,她不同意才報警的。
事酿成长到此種地步,不禁令人思绪万千。一起强姦案,竟然是因為受害人不同意写下“雙方發生性關系是自愿的”才被记录在案,進而公诸于众。這起强姦案,因為當事人的处理法子的不當,因此激起了争议。按理说,自己被人强姦,應铛铛即報案,罪犯理所當然會被绳之以法,這是理所固然的变乱,而且這也是反响社會公平正义與法律肃静不受到肆意侵犯的暗示。而當事人马哲写下的“强姦负责保证书”更是令人哭笑不得,這些怪诞的做法之法律的威严于何地?
這個案件的發生無疑值得我们寻思與借鉴。特别是對受害的當事人,也敲响了警钟。只有操纵正當的法律手段来庇护自己权益和人格不受到肆意侵犯,才能将罪犯绳之以法,让他们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否则,如果操纵某些分歧法的手段,狡计达到实現某種利益的方针,不但陵犯法律的威严,令罪犯逍遥法外,還會给自己带来麻烦。因自發熱貼,此可知,普及法律知识與如何操纵法律刀兵的意识教导任重而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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