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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徵信辦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筆者感覺,最大的問題是圈地性壟斷。央行由於把握信誉基礎數據,是以獲得主導權。2008年出臺的央行“三定方美白針,膽結石治療方法,案”(《中國人民銀行重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實際上賦予人民銀行“辦理徵信業,推動創建社會信誉體系”的職能。這次徵求意見稿中,明確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徵信業監督辦理部門,負責對徵信機構及其業務活動實施監督辦理。
央行在徵信市場有先發優勢。據央行統計,截至2008年末,央行徵信中間收錄企業及其他組織1447萬戶,收錄天然人6.4億人,此中有信貸記錄的1.4億人。個人與企業的基礎數據庫是其他行業無法比擬的。銀行系統可以很便利地動用系統數據,進行徵信採集、評估等事情,進行大規模的市場化,其他真實的民間市場徵信機構無法與金融系統對抗。
央行已經開始操纵其自然優勢,開展與其他部門的合縱連橫。2006年5月,央行聯合資訊産業部發佈了《關於商業銀行與電信企業共用企業和個人信誉資訊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稱將電信企業渐渐納入徵信範圍。此後不久,2006年末央行聯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佈《關於共用企業環保資訊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將企業環保資訊納入企業徵信系統。前不久,公安部門也暗示但愿將酒後醉駕納入徵信體系。如斯發展下去,與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網際網路公司的互助,也並非不成能。
儘管央行將徵信優勢轉化為市場行動。早在1999年7月,在上海市信息辦和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推動下,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核準,上海資信有限公司組建建立,成為國內第一家從事個人徵信業務的仲介機構。2003年,人民銀行設立了徵信中間,徵信中間先後建成為了個人和企業信誉資訊基礎數據庫,併為商業銀行供给查詢服務。本年4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間入股上海資信有限公司,並且草簽了股權轉讓協議。
更大的問題是,近日公佈的《徵信辦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在鞏固央行權力的同時,從註冊資金到機構龜山抽化糞池,結構,都為民間企業設立了難以企及的門檻,如設立徵信機構實繳註冊資本很多於500萬元人民幣,徵信機構從事信誉報告業務的,實繳註冊資本很多於5000萬元人民幣;有完美的信誉資訊數據庫系統等,這些不是一般企業能夠做到的,民間徵信企業只有凭借於國有大企業才能保存。
從徵信辦理的標的目的來看,對個人過嚴,對當局機構則有寬鬆之嫌,個人欠個水電費均可能留下信誉污點,但對於處所當局所屬的城投公司的信誉評級卻過於寬鬆,導致信誉評級品質低下。本年上半年,岳陽城投債事務令處所投融資摩飛便攜榨汁桶,平臺問題暴光。在金融危機跡象顯露的2008年,國內債券評級仍以調升為主,負面評級僅佔全数評級調整的17%,并且此中62%集中于四高空浪板清洗,時度。
徵信市場還没有發展,壟斷圈地已現雛形;今朝《條例》中反應出的過於傾向國有金融機構與控股的趨勢,或導致中國徵信市場難以發展。(葉檀 上海 資深評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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