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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要:台灣一陈姓妇人猜疑丈夫在大陆“包二奶”,2009年和儿子到广东抓姦,逮到丈夫和穿戴薄弱的女秘书同床共枕,返台后附上大陆警方的查询拜访笔录,控诉两人波折家庭,却因大陆警方并未扣问當天通姦的情景,且没法傳唤女秘书,检方不告状。
8月3日電 据台灣《结合報》報导,台灣一陈姓妇人猜疑丈夫在大陆“包二奶”,2009年和儿子到广东抓姦,逮到丈夫和穿戴薄弱的女秘书同床共枕,返台后附上大陆警方的查询拜访笔录,控诉两人波折家庭,却因大陆警方并未扣问當天通姦的情景,且没法傳唤女減肥肚臍貼,秘书,检方不告状。
据報导,检方查询拜访,彭姓男人(61岁)十多年前往广东事情,從此很少返台,陈姓老婆從丈夫同事口中得悉丈夫和丁姓女秘书可能有婚外情。2009年6月,陈姓妇人和儿子到广东抓姦,清晨二点多會同大陆警方敲开丈夫住处大門,就地看到丈夫和丁姓女秘书同床共枕。公安询问彭姓男人和丁姓女秘书的瓜葛,彭姓男人否定两人有密切举動,丁姓女秘书却認可两人曾有過性瓜葛。
陈姓妇人返台后,向桃场地检署控诉丈夫和女秘书波折家庭,返台應讯的彭姓男人,否定和丁姓女秘书书有密切瓜葛,供称丁姓女秘书是抵家中谈公务。陈姓妇人曾建议桃园检方傳本地警方来作證,但检方認為當天并不是捉姦在床,傳本地警方并没有实益,并且很难傳到而作罢。
桃园检方检視大陆警方笔录,有關丁姓女秘书的供述,只記录“曾有過性举動”,却心腦血管阻塞,没有侦讯當天是不是產生性举動,也没有追问什麼時候、何地產生、两人有多久的性瓜葛等。因為彭姓男立塑溶脂,人否定婚外情,只有丁姓女秘书不详细的供述,且丁姓女秘书不睬會检方傳讯,现场也未找到其他迹證,桃场地检署才以證据不足不告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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