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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TVBS報导,台北县板桥一位20岁摆布的女子,客岁和朋侪到卡拉OK唱歌,疑似減肥方法,被人灌醉性侵,她酒醒后發明全身衣服被剥光,只穿亵服裤就從速逃,在大街上跑了300公尺,才向一家超商伙计求救。
時候是清晨3点,一位女子却只穿一件内裤,上刷卡換現金,半身甚麼都没有,惶恐失措的在大马路上奔驰,两只手還牢牢的护住胸口,但牙周病治療,大三更,路上底子没半小我能帮她,转過路口看到一间便當商铺,就像是看到救星同样,立即冲進店里求救。
人材刚躲進便當商铺,不到5分钟,一位穿戴赤色上衣、短裤的男人也從同栋公寓下楼,恰好被警方逮個正着,由于他就是涉嫌性侵女子的王姓嫌犯;事變產生在客岁8月,王姓男人说他和被害人是在土城这间卡拉OK熟悉的朋侪,在你情我愿的状态下產生瓜葛。
但如许的说法法官可不信赖,由于監督器會措辞,如果然的是两情相悦,大三更的,一個女孩子怎样會只穿内裤,几近全裸,在男人板桥租屋处四周,没有人的大街上奔驰,過后還追下楼用意不轨,認為王姓男人底子就在撒谎,裁决他3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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